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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腾子的黑石屋
Totemz' BLACK IMM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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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版权问题2.转载与链接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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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己说起,我现在很少转载文章,多数用链接,但是以前在BBS、blog上也转载过不少,有时甚至会用iframe。虽说一定会标明作者、出处和“转载”或“zz”字样,但是我从来没有事先征求过原作者同意,事后也没有通知——大体是贪图方便的缘故,另一方面也有原作者不详或者很难找到他的eMail的原因。不过,可以发送引用通告(trackback)的,我一般都会在发表或者编辑时附带发送。 下面转贴我在“音速青春”那篇文章的几段回复以说明我现在的做法和意见: 1)引用无须征得原作者同意,否则任何学术研究、讨论都搞不起来。当然,大段大段地抄或者化整为零、移花接木当成自己的作品,那就不叫引用而叫剽窃了。引用时注意注明作者和出处。 2)链接无须征得原作者同意,否则搜索引擎也都不能做了。 3)用iframe是不是会影响被“绑架”的网页的点击率我不太清楚,但是原网页的logo、作者出处信息、设计布局、文本、图片等等都没有被窜改、盗用啊,这个问题劳烦PULP兄指教。 4)转贴或者转载事先一般须经过原作者同意,如果已经转贴或者转载了,那就要事后通知,如果原作者抗议就应该马上删除。 5)剽窃、抄袭或者盗用就没什么好说了,千夫所指也是活该,应该予以曝光。像natallieicf.blogbus.com把别人的照片记到自己名下那样的行为实在令人不齿。中国大陆有些门户网站或者论坛也习惯把所有图片,不论是自己的还是引用别人的,都打上自己网站的名号作为宣传。这种做法实在让人觉得丢脸。我同意PULP兄所说的:大陆“對於智慧財產權與著作權的觀念”“落伍差勁”,“不要比什麼政治經濟文化,光是對於著作權的基本尊重,兩岸的距離差了有幾億光年之遠。” 话说回来,大陆网友的很多恶习都是有渊源、有背景的。譬如,转载多于链接,那是因为 这些因素加上网友讨论起来贪快图方便的惰性心理,再加上对COPYRIGHT的观念落伍,就造成了今天的局面。 当然,这些不能成为辩护、开罪的理由。我想说的只是,大陆很多东西都是这样,都有历史惯性,大家见怪不怪,不愿意较真儿,一旦追究起来就很让人尴尬。我想,大部分的转载者都只是无知和盲从,并不是有心侵犯版权和沽名钓誉,否则也不致于傻到盗用了别人的东西还告诉你原作者是谁和给出链接。希望PULP继续批评,继续曝光这些恶习,但是别太生气,给大陆乐迷一点进步的时间。 补充几点,在大陆,有两种看法很普遍: 1)只要我是非商业的,我就可以随心所欲拿来就用,管你什么声明什么版权,那是牵涉到稿费和版税的事儿,跟我没关系。我一个个人小站,轻轻松松的就好,那么较真干啥。 2)转载也是为了更好地传播原作者的观点,带旺作品的人气,就算不是多多益善功德无量,也没有违背原作者的初衷。 而如果是非商业的转载,综上两者所述,那就更是对原作者一点儿利益损害都没有,有百利而无一害。更有甚者,以网络文章多数不署真实姓名为理由,认为标不标明作者其实也无关紧要。CHAN.STUDIO就说“事实上,这样的现象在内地很普遍。“拿来主义”,相同的文章可以在若干的BLOG或网站上看到,也不管原创是谁,也无须知道是谁。”(可能是他表达有误,事实判断变成了价值判断,用现在炒得沸沸扬扬的一句话来说。) 这个“轻轻松松”“无关紧要”对某些读者来说可能是成立的,他们会说自己只关心内容和质量。对他们个人来说无可厚非,但是对原作者来说可不是那么理所当然的,因为你不在乎不等于他不在乎,也不意味着抹去、涂改甚至伪造作者和出处的行为就变得合理了。事实上,原作者希望的很可能是读者在自己的网页结合语境和文风、完整地浏览他的作品,准确了解他的想法和态度,认准他的名字或者代号,提高他的点击率,而不是片面地只阅读被转载的单篇文章、只言片语,不是通过不可靠的第三方来阅读——你觉得他的网站不可靠,他还觉得你的不可靠呢。有的作者要求事先征求同意或者事后知会一声。有的作者更是声明不得转载。 况且,有些blog、网站通过张贴广告条等种种方式已经获取了一定价值的收入。那么,不管它是赢利有余、仅仅能维持收支平衡还是入不敷出,也不管他的站点是官方的还是民间的,是个人抒发情感的还是某某爱好者俱乐部,它都已经不是非商业的了。——这样的论坛、网站不少见,可是非商业的事实很容易被人忽略。这些站点有的还在自认为非商业、明目张胆地干转载别人文章不给钱的事儿。甲的文章白白成了乙吸引眼球的牟利工具;乙只要顺手一贴不必费神写文章就可以独赚广告费。这不是侵犯知识产权是什么? 而对于文章的固定链接不保险的问题,经一些网友的意见提醒,还应该有内外网有别、有没有用代理、原文所在的服务器能不能支持大流量等等很多因素。 虽然说,由于搜索机器人和网络上各种保存历史网页的站点的存在,一篇文章丢不到哪儿去,凡存在过的必留下痕迹,即便删除了要找总能找回来。但是确实,对于个人来说,拷贝全文乃至保存整个网页是最保险、最方便的办法。可如果要与人分享,那就是另一个层面的事,还是得遵从网络道德,不能贸然转载,除非该文所在的网页标明了“创作共用”(Creative Common)等让渡协议。从互联网的初衷来讲,链接也比转载好。 既然,Web2.0需要可信赖的在线信息存储。我想,把不放心的文章存到像writely.com这样的公共文档交流站(只有知道URL的人才能访问文章页面,从站点目录和链接是找不到文章的),然后再把URL加到自己的blog或者网页上作链接,这算不算是一个既不用转载又不用怕文章链接不稳定的折衷办法呢。 上面只是针对网络上的现象来说的,传统媒体的转载规范和学术论文的引用规范等等早已成熟的,就不必多费唇舌了。网络转载和链接不是简单的问题,像一些网络文摘、网页快照自动摘取人家整个页面整篇文章的,还有所谓的盗链问题,就那么好说清楚?坦白说,我自己有时候也犯糊涂干傻事。并不是说,有一个笼统的版权意识就一定会站在道德制高点;并不是说,不知者、无意为之者就可以从中开脱。这是意识问题,也是知识问题。欢迎大家来讨论!
【另附】 ·keso的《与其转载,不如链接》及其相关评论 ·“邦比快跑”的《也谈转载还是链接》 ·changhe的《版权这个问题真是个大问题》 ·老白的《拿新浪怎么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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